— 天塹無涯 —

【瞳耀知乎体】主动向暗恋多年的人告白是怎样一种体验

*展耀视角

*OOC严重,私设众多

*当个乐子看就行,请不要打我

*第一次知乎体,不懂规矩,哪里错了请多指教




 

主动向暗恋多年的人告白是怎样一种体验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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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请自来,首先抱歉。

 

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,暗恋多年的另一半正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睡着了。他这几天忙,睡得熟,呼噜震天响。我看一眼他,一时半会儿醒不来。琢磨一会儿,觉得有必要写一写我和他的...纯情扯淡故事。

 

真的纯情,又扯淡。

 

 

说一说我和他。

 

我们皆为男性,工作差异很大,但都在警署办公,四舍五入也算是办公室恋情。因为父辈退休前是很铁的搭档,所以两家人关系很好,退休后也没断了联系。房子挨得不远,几条街的路程。于是顺理成章的,他和我从小就熟识,是标准意义上的竹马。

 

都是男孩子,小时候自然皮了一些。摔泥巴,砸玻璃,打架...什么调皮捣蛋的事儿他都拉着我干过一遍。挨训也是一起,两个小孩儿嘴都严实,问祸是谁闯的,小身板挺得笔直,愣是噘着嘴一句话不漏。结局自然是两个人一起挨打手板。

 

一起作恶是一回事儿,我们私下里斗得欢又是一回事儿。我和他常常是有我没他,有他没我的状态,两人看谁都不顺眼,互殴比打谁都上头。鼻青脸肿一身泥灰,大人们见了,问怎么回事儿,小肉手指头一指,责任全推在彼此身上。

 

后来长大了,稍微懂事些,混是混在一起,不找茬打架了,但气还是没少生。

 

两家挨得近,又是按地域划分学校。于是幼儿园一起,小学是一起,初中也是一起。那时邻居看到我们其中一个在大街上溜达,又知道我们打打闹闹,对彼此又爱又恨的,常抱着调笑的心态多嘴问一句:

“唉,那个谁谁谁没跟你在一起吗?”

 

被问的当然是一脸气,瞪着眼就跑了。

 

——扯远了。

 

高中时我们分开了。他选择了大家公认的最好的学校,我则选择了他隔壁公认的第二名。

 

事实上他和我的分离是早已意料之内的事。在初中时,两人虽还亲亲热热黏在一起,但志趣,价值观已经初现不同了。他喜欢热闹,喜欢在交往中游刃有余,喜欢抱着篮球去操场上大汗淋漓。而我更喜欢人少的地方,更喜欢开着空调的自习室和图书馆。两人都努力保持着联系,都企图将这种微不可闻的疏离感扼杀在摇篮中。

这让我感到厌烦,也让我恐慌。不知道你们是否能明白,当你看到打小和你在一起的伙伴有了自己的朋友,有了自己喜欢的事物时,心里出现的莫名其妙的焦躁和不安。

 

但他和我都没有错。长达十多年的相处,你了解他,所以你能判断他的选择是否适合他。

 

这种感觉让我烦躁。就像是,命运让我们渐行渐远。

 

于是在填报志愿的时候索性与他分开,心想或许三年的高中时光能让我从这段友情中脱离出来。

 

可是没有用。分开的这三年时光恰恰让我看清了自己对他的感情——早已不再是友情那么简单了。

 

高中学业紧张,两个人都忙得团团转。尽管学校离得近,在上学的日子里却也很少见面,屈指可数的几次会面是在家庭聚餐上。

高中的最后一次见面是在高考结束后,他围着餐桌站起来,神采飞扬地大声阔谈自己的理想,吊灯的光打在他脸上,照得他英伟起来,于是我才发现,他的小臂肌肉比初中时大了一圈,个头也长高不少,已经越发脱离我记忆里那个年幼的他了。

 

我在餐桌的另一边,贪婪又小心地看他。

 

那时我已经找到了人生目标,想要把一生投入到心理学研究上。而他则说他想继承父业,考入警察学院,出来后做最棒的警察。

 

我回去查了查专业,发现警院和心理学专业并不冲突后果断改了志愿。

 

他不知道。

 

开学那一天,在校门见到我的时候他笑出一脸褶子,仗着自己有劲就把我往怀里拉,然后提着我的行李,吊儿郎当往我宿舍走。

 

很丢人。我当时心脏都要跳出来了。

 

大学对我而言并不比高中轻松。他毕业后可以凭借在警院优异的成绩,轻易地进入警署参加工作,而我的专业则受限很大。那时心理研究在办案上起到的作用才刚刚被承认,政府部门虽稍有重视,但比起其他部门,人员,资金,任务安排上都差的太远。

我必须要优秀起来,才能和他并肩同行。

 

并不是因为喜欢而选择陪在他身边,这种感觉太沉重了,像是哥哥要照顾好弟弟,又像是对爱人的默默守护...我虽然是研究心理,却对这种感情无从下手去分析。

 

复杂的事物总有简单的出发点。这种决定的起因,或许只是孩子间的争强斗胜也说不定。

 

于是在警院的最后一年,我考取了心理学博士的学位,并因此破格给了我体能训练的及格分数,拿到毕业证,顺利进入他所在的工作单位,成立了心理研究部。

 

在警署的日子是这些年来我离他最近的时光。不像小孩子间的无理取闹,两个成年人的交往更复杂也更深入。他和以往的干部一样,不相信心理画像,不相信心理研究在破案上能发挥出决定性作用,恰因为此,我有了和他交流的理由。

 

他不许我插手破案工作,而我偏要证明给他看。

 

......

 

这样的生活持续到父亲交给我机票的那一刻。

 

父亲和我的关系并不好,甚至是有些生疏,这种关系直到我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也没发生改善。

但我从未怀疑过他对我的爱。

 

所以他说要我出国深造的时候,纵使千般不舍,我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

 

不过在走之前,想要办好最后一个和他联手的案子。

 

只是没想到,在上级把我们叫过去,宣布说要成立新部门的时候,心理防线全部崩塌。

 

我拒绝不了上级,更拒绝不了他。

 

回到公寓后我爽快地撕了那张机票。

 

过了几天,勘察现场时我的手腕意外受伤。上级看我和他一文一武,便要求两人住在一起,彼此好有个照应。听到命令的我们脸上皆是错愕,但很快就接受了。不过是同居而已,打小生活在一起,又经过进入警署后几个月的磨合,对彼此了解颇深,不成问题。况且,这桩案件目前的伤亡者不少,作为主要负责人,搬到一起住确实有利于安全。

 

说起来告白,倒也是个乌龙。导致上级决定成立特殊小组的案件非常棘手,凶手心思缜密,不但牵扯到香港几位优秀的心理学家,甚至和二十多年前一桩惨案的参与者也有关联。

 

结案前的那天,也是一切落下帷幕的日字。幕后黑手挟持人质,点名道姓要我与他见面。我也确实想要赴约,但单枪匹马,我体力又不如他人好,最后和他商量,还是决定他在暗中协助。

 

此行算是九死一生,虽然有他在,但万一出了什么事,他自保能力强,我却不愿意拖人后腿,去了两个回来的只有他,想想这么多年的暗恋史就因为我的死无人得知了,多多少少心里不舒服。走前,我便写了一封信塞到他口袋里,自然是告白,说等案子结束后你再打开看。他答应了。

我自私。想,如果我死了,让他记我一辈子。如果我活着回来,就在他拆信的时候夺回来撕了,继续暗恋。

 

...我怎么也没想到,他告诉我掉入水中的信,结果却还在他口袋里老老实实呆着。晚上洗澡的时候脱裤子,摸到皱巴巴的纸片,想起来是我交给他的,打开认真看完了,脸一黑,抓着信把我怼在沙发上严肃问:

“你不觉得你的告白太晚了吗?”

 

我一愣,看见信心里明白个七七八八。只是他这话让我摸不到脑袋,一时会错了意,张嘴便问:

“你有喜欢的人了?”

 

“你啊。”他回答地理所当然。

“我以为我们已经在一起了。”

 

“什么时候?”我惊。

 

“你发烧,我和你睡了一张床的那一晚。半夜你咳嗽不停,我被吵醒过来,伺候祖宗似得又是量体温又是喂你喝药,拿湿毛巾往你额头盖的时候听见你迷迷糊糊说喜欢我,我也喜欢你,就顺口答应了。”

 

我当时仔细想了想,脑子里完全一片空白,根本想不起来这回事儿。

 

“我以为你知道那事儿。”他急了,面上有点儿委屈。

 

“我也以为我不会烧糊涂。”

我是真不记得...

 

 

打那天后我们就在一起了。

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扯淡告白现场。

 

看了一眼,人刚醒了,披上外套准备去看现场。

写到这里差不多也完了,那晚尴尬得很,还请不要学习这种错误的告白方式。

 




——END—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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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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